源自日本、德国技术及部件
Advanced production technology and components imported from Japan, Germany
海默自主升级优化的数控磨床,12年专业团队的品质保证。专业的技术,专业的数控磨床、内圆磨床。
2014/1/29 11:49:53 | 发布者: | 栏目:常见问题
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等有关规定:在质量保证期限内,产品质量方面出现达不到国家有关质量法规、标准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、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时,生产企业对用户和经销企业承担质量责任,即负责“三包”。
1.质量保证期含义:根据合同规定的情形,在规定的起始日期至规定的 期限内,产品生产企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。质保期一般为自产品交货或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签字,即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,至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的时间;当合同规定的情形或其它非免责情形出现时,质保期相应延长至规定期限。
2. 产品“三包”:是指在质保期内履行产品质量责任,解决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因设计、制造、交付等过程中而产生的质量不良、一般零部件失效、装配调整不当等质量问题所采取的三种处理方式,即“包修、包换和包退”。
注:凡合同规定质保期自用户终验收签字开始的,用户终验收签字之前的安装、调试等是制造过程地点的转移,尚未进入质保期,质量问题处理不属于“三包”。
“包修”:通过修理或更换元器件、零部件即可回复的及时地给用户修理,即“包修”。
“包换”:产品部件、零件、元器件失效,不能或无法按期修复的,以好的零部件给用户更换。
“包退”:主要功能不符合质量法规、标准及合同要求而不能使用的,用户要求退货,应负责收回产品,退还货款,即“包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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